但凡是真的喜欢一样东西便容易成癖,比如是我。
我喜欢书,尤其喜欢读书和藏书。对书的最早的记忆,就是我七岁那年的夏天父亲在山外为我带回的那本一年级《语文》书。记得在那些个夜晚,我常常端个小板凳,抱着那本书吵着要晚归的父亲给我讲述里面的内容,父亲的讲解极易懂动听,听得我完全忽视了身上蚊虫的叮咬,当时物质条件落后,那些被蚊虫制造出来的包块因为感染留下的疤痕,到现在都还没有消去。那一段日子,我几乎是每天夜里都抱着那本书,做了许多个有关书的香甜的梦。可惜的是后来经历几次搬迁,那本在我启蒙之前就早早闯入梦乡的书不慎弄丢了,成了我一直隐在心中的不小的遗憾。
我读书沉迷是出了名的。喧天的高分贝噪音基本不影响我的阅读,频繁的打断也妨碍不了我立即回归文字中的宁静。同事惊讶于我的这种“特异功能”,好几次趁我看书时玩恶作剧,不是冷不丁一声尖叫吓我个冷汗淋漓,就是趁我不注意时猛然拽翻座椅,害得我四仰八叉斯文扫地,为此在同事们中留下了许多笑柄。
我读书还有“恶习”。比如,我把通俗类杂志放在厅堂供吃饭时翻阅;小说、专业类书籍作为枕边书堆在床头;报纸、副刊、《新华字典》、《辞海》一类被我放在卫生间,好在“方便”的时候随意查阅;只要是出差,无论数天半日短途长途我必得带上一两本书打发夜晚时光;坐车时尤其是倚在长长的列车的窗前捧一本书阅读,窗外不断闪过的风景和眼前溢着芬芳的文字该是最美的享受……妻子常常埋怨我睡前看书忘了关灯;因看书忘记挟菜生生咽下一碗又一碗老干饭的亏我也吃得太多;在卫生间的异味里阅读到忘记起身一定也是别有一番乐趣的。我不断地看书,不停地买书,加上文朋诗友的馈赠,我家的大厅里、写字台上、床头、卫生间里到处都是书籍,三个书柜也塞得满满当当,两次搬家整理时,光是书就要拉满满一汽车。妻子对此自是颇有微词,儿子也常因此向我“喊话”,甚至好几次在我父母面前“告御状”。骂归骂,怪归怪,如今我依然是“死猪不怕开水烫”,死不悔改——我只是一次次地打着呵呵,压根儿就没有想到过如何去“改邪归正”。
我爱书,对不爱惜书的人也丝毫不掩饰自己的不满。有一次我的一个同事在朋友送我的新书上涂鸦,洁白的扉页上留下了几处杂乱的墨痕。气得我对着他砸掉了一只茶杯——这明摆着就是糟蹋书本、亵渎我写书的朋友嘛!后来那同事几次向我借书看,我都毫无余地地拒绝了。
朋友常出书。出了书,必有朋友得到新书,点名索要的,慕名求购的,签名馈赠的,不一而足。可赠书也要看对象:爱书是假贪图热闹是真、动机不纯只为装潢脸面者,大可不必舍书相赠——饱含汗水的文字得不到承认且不说,束之高阁、心存不屑也无所谓,说不准转背就被扔被进了垃圾堆,或着成了孩童手中的玩具,那真是文字的极大悲哀。这种情况以前肯定有,且将来依然还会发生。
而今社会已经与我求学时代大不相同了,书本也渐渐失去了翰墨的清香,奇闻小报、网络虚幻、情爱人欲的读本暗流汹涌大行其道,一些品位不高的作品正大张旗鼓地炒作并美其名曰“市场化”——市场化是对的,但这样的价值庸俗的读物的“市场化”,我不敢苟同。世界嘈杂了,功利了,周围甚至有了把“书”与“输”相关联的谬论,人为地把书本和生活对立起来。在信息化社会里,电脑手机无处不在,网络上电子书籍和音像制品随处可见,老师们上课也开始使用时髦的幻灯片和激光笔,不再需要粉笔和纸质课本了,书的命运会不会最终走向没落和消失呢?这年头,书也失去了神圣和芳香的味道。
然而,我依旧还是喜欢纸质的书页,因为那里有清风翻书的快感,有淡淡油墨的清香……
书癖明人张陶庵说“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这算是很奇怪的论调,颇为任性且故意与人有别,而他也不讳言他的癖,比如他说他少为纨裤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等等,可惜的是癖依在,家国已亡,真是可怜可叹。
明朝江山的断送可以说是有阳明心学的一份功劳,整个最精英的士大夫阶层都沉迷于酒色,并不为耻,能说出这个话也算不得奇怪,况且还有“平日袖手谈心性,临难一死报君王”这种论调,张陶庵论癖之语即不是孤证了。明人的癖大概算是很严重的了,徐文长一生癖病不医,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真是让人感叹。
癖大概算是不好的东西,贾宝玉有痴病,对那些姐姐妹妹一向痴痴迷迷,但是痴和癖还是不一样的,痴还可最后突然一悟,当了和尚去就可治好,癖却是治不好的。比如古龙嗜酒,就是酒癖,到死也放不掉。
不过名人的癖不管怎样都是被人津津乐道的,有篇文章说名人的癖可分成俗癖和雅癖,这句话我却不觉得对,岂止是名人,谁不有俗癖和雅癖啊,再说也不止这两癖,还有各种各样奇怪的癖呢,比如辜鸿铭爱闻小脚女人的小脚,你说这是俗癖还是雅癖?但我今天却不想写癖,癖太大了,太多了,写不完,我就写写书癖吧,书癖算是癖的一个种类,这是我几天前就想写的文章,因为我自认为我是有书癖的人,当然没有很严重。我觉得做任何事都要有个节制,知而能退概是一种大能力,然而我既没有这么个大能力,也没有一个像样的癖(唯书癖勉强算是),真是可怜,我这么想就差不多没有写这篇文章的资格了。
陆游的《示儿》诗有云:“人生有病有已时,独有书癖不可医”。 可见书癖是一种不治之症,大概和今天的癌症差不多,但是有些癌症也是能治好的了。
陆游的书癖也不止这一句诗可见,尚有什么“我钻故纸似痴蝇,汝复孳孳不少惩”。书癖自然是属于雅癖了,中国的文人大多都有书癖,比如朱自清把自己唯一的棉衣去当了一本字典,比如何其芳说他“一生难改是书癖,百事无成徒赋诗”,孔子估计也是有书癖的,因为谚语说:孔夫子搬家——尽是书。
书癖在旁人看来是雅癖,但对于有书癖的人来说估计就是俗癖,因为这个和吃饭喝水差不多,哪里谈得上俗雅?比如不会下棋不会画画的人会觉得棋癖画癖很雅,但是棋手画家就不觉得了。我就恬不知耻地说说我的“书癖”(或许也算不上)吧,我前文说我几天前就准备写写书癖了,这个念头是因为什么呢?大概是我上次买书时产生的。
我住的楼下一到晚上就有两三个小书摊,卖的书有好有坏,譬如好的书有《古文观止》、《三言二拍》等,但是不好的书更是多,色情暴力更是不可胜数。我只要经过有书的地方,便会走不动,非得停下来看,每一本都看完,遇到喜欢的就非得买下来,而且等不得,就算明知去网上买更会便宜,但是却心急难耐,非要拥有之才罢休。
我逛书摊书店最喜一个人去,免得让别人干等,因为在书面前我的拖延症就会百分之一百地爆发。我一直就有个念想,将来在幽静处建一个楼,放一楼书,就是不看,也是心满意得的。
我记得有个作家就偏偏不喜欢藏书,但是忘记名字了,写书之人没有书癖,是一种很厉害的境界,大概和独孤求败差不多,手中无剑,心中有剑。我最爱去买书的地方,就是旧书摊,这是淘书的绝佳之处,各个城市都有这个摊子,但是卖书的人大都是不懂书的,他们论斤从不爱书的人手里收过来,然后再以白菜价卖出,这对于爱书的人大概算是幸事,也大概不是。
如果遇到一个爱书的人卖书绝对是一种幸运,比如前不久仙逝的周梦蝶就曾在台北街头卖了十几年的书,在周梦蝶的书摊上买过书的人真该值得高兴。我爱逛旧书摊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大概是小学的时候,我们那里有一爿小书店,我是那里的常客,我虽然小,但是对那些小人书、漫画书却是不屑一顾的,我记得我在那里买的第一本书是《孙子兵法》,一个小学生抱着一大本《孙子兵法》还是挺奇怪的,而我还把什么势篇背了下来,将三十六计也背得滚瓜烂熟,可惜现在都已经忘记了。
我的第一本《红楼梦》也是在那里买的,但是后来才知道是盗版书,现在也不知去哪里了。但是我小时最熟悉的书大概是我父亲的书《老狐狸做人术》,这本书是我看过无数遍的书,崭新的书被我翻成了油渣,大概看过十几遍还多,后来市面上的成功学等书我都不去看了,因为我知道不管怎么变都没跳出《老狐狸做人术》的范畴。
我真正和旧书摊结缘还是高中,在我高中旁边有一条街就是卖旧书的,我在那里淘得了许多好书,比如李泽厚的《美的历程》,这是我第一次入美学的门,后来又看了许多美学家朱光潜的书,大概懂了一点,后来有人推荐我看宗白华关于美学的书,也去看了,但是终究迷迷糊糊,不知所处,大概是我还没进入美学的门。我每周都会去转一圈旧书摊,从有限的生活费里挤出钱来买书,我不是不喜欢新书,但那时没钱,就只能买旧书了,后来却慢慢爱上了旧书,旧书是有故事的风情女人,新书则是天真无邪的小姑娘,都有值得让人喜欢的地方。
我记得我在厦门的旧书摊上买过一本书,是中国女作家的代表作合集,比如迟子。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
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高尔基从7岁起就没有了爸爸,跟着妈妈和年迈的奶奶生活,别的小孩都有新衣服,就他没有,他有的就只有几件打满补丁的衣服和一个书包。
然而,他没有埋怨妈妈,而是更努力得读书,准备孝敬辛苦的妈妈。 童年这本书记载了高尔基儿时的一些故事,中间还夹着一点点的苦涩,还夹着做人的道理: 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
高尔基在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数学。 在一节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个题目考在班上的同学,题目是:“1+2+3+4+……+100=?”这可为难了很多同学,他们一个个都很着急,只有高尔基算出来了,等于5050。
从此,老师不会再因为他们家穷而瞧不起他们,而是觉得他很有数学天赋。 我们要向高尔基学习,孔子说得好:“见贤思其焉。”
书癖读书笔记 人的癖好五花八门,读书是其中之一。
但凡人有了一种癖好,也就有了看世界的一种特别眼光,甚至有了一个属于他的特别的世界。不过,和别的癖好相比,读书的癖好能够使人获得一种更为开阔的眼光,一个更加丰富多彩的世界。
我们也许可以据此把人分为有读书癖的人和没有读书癖的人,这两种人生活在很不相同的世界上。 根据我的经验,人之有无读书的癖好,在少年甚至童年时便已见端倪。
回想起来,使我发现书籍之可爱的不过是上小学时读到的一本普通的儿童读物,那里面讲述了一个淘气孩子的种种恶作剧,逗得我不停地捧腹大笑。从此以后,我对书不再是视若不见,而是刮目相看了,我眼中有了一个书的世界,看得懂看不懂的书都会使我眼馋心痒,我相信其中一定藏着一些有趣的事情,等待我去见识。
随着年龄增长,所感兴趣的书的种类当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书的兴趣则始终不衰。现在我觉得,一个人读什么书诚然不是一件次要的事情,但前提还是要有读书的爱好,而只要真正爱读书,就迟早会找到自己的书中知己的。
读书的癖好与所谓刻苦学习是两回事,它讲究的是趣味。所以,一个认真做功课和背教科书的学生,一个埋头从事专业研究的学者,都称不上是有读书癖好的人。
有读书癖好的人所读之书必不限于功课和专业,毋宁说更爱读课外和专业之外的书籍,也就是所谓闲书。当然,这并不妨碍他对自己的专业发生浓厚的兴趣,做出伟大的成就。
英国哲学家罗素便是一个在自己的专业上做出了伟大的成就的人,然而,正是他最热烈地提倡青年人多读“无用的书”。其实,读“有用的书”即教科书和专业书固然有其用途,可以获得立足于社会的职业技能,但是读“无用的书”也并非真的无用,那恰恰是一个人精神生长的领域。
从中学到大学到研究生,我从来不是一个很用功的学生,上课偷读课外书乃至逃课是常事。我相信许多人在回首往事时会和我有同感:一个人的成长基本上得益于自己读书,相比之下,课堂上的收获显得微不足道。
我不想号召现在的学生也逃课,但我国的教育现状确实令人担忧。中小学本是培养对读书的爱好的关键时期,而现在的中小学教育却以升学率为惟一追求目标,为此不惜将超负荷的功课加于学生,剥夺其课外阅读的时间,不知扼杀了多少孩子现在和将来对读书的爱好。
那么,一个人怎样才算养成了读书的癖好呢?我觉得倒不在于读书破万卷,一头扎进书堆,成为一个书呆子。重要的是一种感觉,即读书已经成为生活的基本需要,不读书就会感到欠缺和不安。
宋朝诗人黄山谷有一句名言:“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林语堂解释为:你三日不读书,别人就会觉得你语言无味,面目可憎。
这当然也说得通,一个不爱读书的人往往是乏味的因而不让人喜欢的。不过,我认为这句话主要还是说自己的感觉:你三日不读书,你就会自惭形秽,羞于对人说话,觉得没脸见人。
如果你有这样的感觉,你就必定是个有读书癖的人了。 有一些爱读书的人,读到后来,有一天自己会拿起笔来写书,我也是其中之一。
所以,我现在成了一个作家,也就是以写作为生的人。我承认我从写作中也获得了许多快乐,但是,这种快乐并不能代替读书的快乐。
有时候我还觉得,写作侵占了我的读书的时间,使我蒙受了损失。写作毕竟是一种劳动和支出,而读书纯粹是享受和收入。
我向自己发愿,今后要少写多读,人生几何,我不该亏待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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