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比喻被人说了有关切身利益的坏话。
**肤受之愬意思是原指受用皮肤感觉到的诉说,后用以形容切身感到某种祸害,亦用以比喻切身利益**
。这个成语的出处出自《孟子·尽心上》。从前,有一个人说了一句话触怒了齐王,结果被关进监狱,要处以断脚的惩罚。这个人说:“唉!我的脚断了,可是还有比这更惨的刑罚。”狱吏问他:“什么刑罚?”这个人说:“我的老母因这件事而痛哭失声,我的心因此受到责备。”狱吏很惊异,认为这个人罪刑比自己还重。这就是“肤受之愬”的典故
。
这段故事告诉人们不要伤害别人更不要去嘲笑那些受伤的人,不然你自己会因此而遭受惩罚的。同时也告诫人们要自我反省,自己有没有做出对他人不利的事情来。
近义词: 肤受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