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联合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
释义:丧:丧失;辱:使受到耻辱。丧失主权,使国家蒙受耻辱。
丧权辱国,读音为:[sàng quán rǔ guó]。
释义为:丧失国家的主权,耻辱地讲和签约。
故事:1842年,清朝在与英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战败。道光皇帝派直隶总督耆英、两江总督伊里布与英国钦差大臣璞鼎查谈判。由于清政府代表在定约时一味屈求,丧权辱国,为后人所耻笑。清政府签订了中英《南京条约》,包括割香港岛给英国、赔款、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英国商船可进泊通商口岸等条款。代表清政府签订条约的清朝大臣是钦差大臣耆英。有人把这个条约中大量主权的丧失概括为“天下第一罪人”及“汉奸”“民族败类”等等的字眼来谴责耆英的丧权辱国,表达了民众的愤怒。
然而也有历史学家认为这种说法有失公允,认为鸦片战争时中国大势已去,而当时的政治情况更是使得国家难以独立主权。这种观点是考虑到历史的复杂性,有重要参考价值。
所以“丧权辱国”通常用来形容那些签订不平等条约、出卖国家利益、导致国家主权受到严重破坏的腐败官员。
这个成语可以用于谴责那些为了个人利益或小集团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利益的人。
清政府腐败无能,与英法等列强签订了许多丧权辱国的不平行条约。
1、十九世纪中叶以来,帝国主义列强强迫腐朽的清政府签订了许多丧权辱国的条约,激起了广大人民的义愤。
2、清政府同外国签订了许多丧权辱国的条约。
3、清朝末年,西太后统治时期,暴戾恣睢,丧权辱国,顽固腐朽,加速了清王朝的灭亡。
4、男人长相的几个档次:丧权辱国,闭关自守,韬光养晦,为国争光,精忠报国。
5、软弱无能的晚清统治者,丧权辱国,与帝国主义签订了许多不平等条约。
6、腐朽无能的晚清统治者,只知崇洋媚外,一味地丧权辱国,使人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
7、清政府对外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8、清政府对外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使中国人民深受其害。
9、中国人在吃了足足一百年的丧权辱国的大亏之后,开始从孔老夫子的怀抱中挣扎出来了。
10、作为中国人,就要竖起脊梁,干出个样子来,绝不能低三下丧权辱国。
近义词: 卖国求荣 奴颜婢膝
反义词: 励精图治,开疆拓土,光宗耀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