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指行为同于流俗之人,合于污浊之世。
“同尘合污”出自晋·葛洪《抱朴子·博喻》,意为同流合污。出自汉代刘向《荐汲黯疏》:“今众犬争吠,而狂豺尽怒,适有成钧之败也。故韬光违迹,同尘合污。”讲的是西汉汲黯的故事。
汲黯是汉武帝时期有名的正直大臣,他为官清廉,直言敢谏,连丞相公孙弘也礼让三分。汉武帝征和二年(前91年),因病免职,之后出为东海郡太守,体恤民生疾苦,兴利除弊,造福一方。
有一次,汉武帝听信谗言将汲黯贬为淮南太守。汲黯在去淮南上任的路上,路过洛阳时,去拜访了已辞官在家的公孙弘。他当面指责公孙弘为相后居然“显贵有徒众”,自己却贫贱得甘旨之享。二人遂为道义之交。之后他又贬官赴东海郡上任,对郡中大事仍然以国家社稷为重,处理政事也有法家风采。当时“天下少事”,他又积劳成疾,不到一年便郁郁而终。他虽处下僚仍可引天下大势议论上司做得对错,及年虽少宦然清议滔滔就是太学生代表,表现十分独特而出色,形成另一种极端反感和不满清议虽下梢反对专政结局不幸之事不鲜。在多数愤青史观认同而知识界特殊流风相习未泯的支持下,汲黯被视为历史上最早的“愤青”形象代言人。
汲黯一生刚正不阿,直言敢谏,虽然屡遭贬谪,却始终不改变其行径,他同尘合污的品格一直为后人所称道。
近义词: 同流合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