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紧缩式;作谓语、定语;指家长包揽婚姻
释义:在怀孕时就为子女定下婚约。
指腹为婚,这个成语的来源是一个民间故事。
从前,有户人家有三个儿子,老大、老二为人奸诈,老三为人忠厚。父亲临终前,嘱咐老三为父母说一门亲事,并把两个哥哥叫到床前指着肚子说:“我死后,你们兄弟三个商量着办,谁与女方八字相合,就给谁说这门亲事,两个哥哥都同意。
后来,老三娶了媳妇,两个哥哥见这门亲事是老三说了算,就一再催促老三去提亲。老三去女方家提亲时,女方父母问老三:“你父亲临终前说的是啥?”老三把父亲的话重复了一遍。女方父母说:“这门亲事可以定下来。”两个哥哥一听这门亲事是老三说了算,就再也不到女方家来了。
几年后,女方家托媒人到老三家提亲,媒人问老三:“这门亲事你做主吗?”老三说:“我管不了。”媒人告诉老三:“这门亲事是当年你父亲指腹为婚的。”老三听后十分生气,就去找两个哥哥商量。大嫂说:“既然这门亲事是咱爹说了算,你就找媒人去提亲。”老三去找媒人,媒人告诉老三:“女方父母想见你一面。”老三就跟着媒人来到女方家。见面后,女方父母说:“当年咱家没去你家提亲,现在来提亲是不得已而为之。”这时,两个哥哥在一边偷偷地笑。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父亲指腹为婚”时定下的婚姻是很难收回的。这个成语现在多比喻双方家长事先确定的婚姻不一定做得好。“指腹婚”风俗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是一种违反婚姻法的陋习。这个故事中的“指腹为婚”后来被用来形容双方当事人还没有见面就订下了婚姻的意思。
彼时九王爷因娘娘又怀身孕,曾与骆老爷指腹为婚,倘生郡主,情愿与骆公子再续前姻。
◎清·李汝珍《镜花缘》第五十六回
1、新中国法律规定,不允许父母包办婚姻,更别说指腹为婚了。
近义词: 青梅竹马 两小无猜 指腹为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