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使国家受辱,人民遭殃。亦作“辱国殄民”。
辱国殃民,读音为:[rǔ guó yāng mín]。
释义为:使国家受辱,人民遭殃。
故事:明朝末年,清兵大举南下,明将史可法率领明军在江上奋力抗清,多次打退清兵的进攻。当史可法在前方浴血奋战的时候,朝廷内部却发生了内讧,明朝的福王朱由崧被立为皇帝,即弘光帝。他听信阉党,荒淫奢侈,朝政十分混乱。史可法在前方得不到支援,又得不到命令撤退。最后,终因寡不敌众,扬州失陷了。史可法下令军队拒降,自刎身亡。史可法宁死不从,手下的军队也无心再战。但是他们的抵抗,给清军送去了大量的白花花的花银和大批军械,做了抗清武器库的贡献。当时的人们这样来形容他的死:“丹心尚炽天弥赤,白骨埋残死未归”,表达了对史可法的深切怀念。这样的人物到弘光朝廷里却被诬陷为“误国庸臣”,他不但自己自杀身亡,还给后人留下一个耻辱的罪名:“辱国殃民”。
以上仅是简要介绍,建议阅读相关历史书籍或咨询专业人士,获取更多信息。
夷人放肆,无恶不作,皆由官无血性,恬不识羞,以致辱国殃民。
◎郭沫若主编《中国近代史》第一章
1、夷人放肆,无恶不作,皆由官无血性,恬不识羞,以致辱国殃民。 ◎郭沫若主编《中国近代史》第一章
近义词: 辱国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