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形容公开抢劫或肆无忌惮地干坏事。同“明火执仗”。
“明火执械”是一个成语,意思是:比喻公开地携带武器进行活动。这个成语是有历史来源的。
在明朝的时候,有一位武将名叫姚广孝,他是大将姚广孝,也就是后来永乐皇帝的军师。他为人正直,嫉恶如仇,最看不惯贪官污吏。有一次,他看到一个贪官正欺压百姓,就偷偷地跟在他身后,趁他不注意,一刀将他砍死。为了不引起官府的注意,他不仅公开地手持武器,还放了一把火,烧掉了贪官的房屋,制造了火灾的假象。
这个故事在民间流传很广,后来人们就用“明火执械”来比喻公开地携带武器进行活动。这个成语在后来的使用中逐渐演变成了比喻公开发动武装叛变或武装斗争的意思。
总的来说,“明火执械”这个成语来源于历史事件,它既是一个历史故事的体现,也是一个富有象征意义的成语。
近义词: 明火执仗 明火持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