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兴词:撰写并呈递状词;构讼:打官司。写关词打官司。
**" 兴词构讼"这个成语源于包勉**〔宋代〕**。他少年时便为人正直善良,有一年,邻居失火,很多人趁机大抢物件。包勉家也未能幸免,邻居们纷纷前来搬取家中物件,他母亲的一口银钗也不翼而飞。后来在清理房屋时,包勉发现银钗在自家的砚台中,他深感愧疚,决定要为母亲找回失物。**
正当包勉打算出门寻找时,邻居们却聚集在他家门口,纷纷向包勉索要赔偿。包勉感到十分无奈,于是拒绝赔偿。这时,有人扬言要上告官府,指责包勉纵火烧屋,意欲侵吞家财。包勉十分气愤,于是决定要找邻居们理论此事。
这时,邻居们开始恶意构陷包勉,称是包勉乘着火势蔓延之际,故意放火焚烧房屋,企图讹诈邻居们的钱财。包勉十分气愤,于是决定上告官府,最终在官府的审理下,邻居们被依法惩治。
后来人们用“兴词构讼”来形容人们为争执事情而兴讼的情形。这个成语在感情色彩上偏贬义,多用于形容人爱打官司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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